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繼上回那~~貴死人不償命的泡泡浴~~~....
這回我特地走訪去買了這美國品牌的Mr.Bubbles.....
這也讓我沒有一丁點心疼的可以讓孩子們~~~狂洗啦~~~
只是這和ANNA SUI 不同,這泡完泡泡浴最好還是要用清水或沐浴乳在洗一次
總而言之,泡泡的作用,不是用來洗澡的,而是用來玩耍的..
我們家的這二個寶貝蛋就是愛泡泡......
雖然這次改用便宜的Mr.Bubbles ~但我仍是放在高處~~
免的用不到幾回,又是空空如也~~~
Bertha 貝莎小姐的小確幸
貝莎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